隔離墩又叫水馬,可以分為:水泥隔離墩,玻璃鋼隔離墩,塑料隔離墩。是交通設備的次要的一種,次要用于交通設備這塊,起到維護作用。
普通規則
1.交通隔離設備方式的選擇須思索強度、功能、經濟性和美觀性等綜合要素確定 。
2.思索到維修資料的貯備以及方便維修,應盡量增加交通隔離設備的品種。
3.交通隔離設備的設置應思索其側向凈寬和端頭凈距,側向凈寬從隔離設備外沿起算,其值為0.25~0.5m,端頭凈距從隔離設備端部外沿起算,其值為2~4m。
車行道隔離設備
1.車行道隔離設備是用來分隔對向或同向行駛的交通流,并有制止車輛左轉進出行駛和行人恣意穿越路途的作用,普通設置在路途中心線上或車道分隔線上。車行道隔離設備分為車行道中心隔離設備(分隔對向)和車行道分界隔離設備(分隔同向)。
2.車行道隔離設備次要采用三種方式:綠化分隔帶、隔離護欄、混凝土防撞墻。在郊區范圍內,優先選取的方式順次為綠化分隔帶、隔離護欄;在市郊范圍內,優先選取的方式順次為綠化分隔帶、混凝土防撞墻、隔離護欄。
3.同一路途上應設置一致款式的車行道隔離設備。
4.契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新建、改建路途可設置車行道中心隔離設備:
(1)路途中設有高架路途、大型橋梁墩柱的中央又無其它隔離措施的。
(2)橋梁、高架路途、立交、隧道雙向交通的出入口與空中路途銜接的路段。
(3)初等級路途與普通路途雙向交通銜接的過渡路段。
(4)車行道四車道及以上的單幅城市路途。
5.橋梁、高架路途、立交橋等出入口引道處的延伸線路段地位可設置車行道分界隔離設備。
6.車行道隔離設備應分明易見,端部應配置反光設備,在無照明或照明較差的路段上應全線配置反光設備,并在端部設置反光或防撞設備。反光設備和防撞設備的方式及設置請參見本指引相關章節內容。